鄭州商品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實行審批制。
按套期保值持倉額度使用階段,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分為一般月份(本辦法指期貨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5個日歷日)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和臨近交割月份(本辦法指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6個日歷日至合約最后交易日)套期保值持倉額度。
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 | 臨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 | |
申請時間 | 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申請應當在套期保值期貨合約交割月前一個月的第5個日歷日之前的交易日提出,會員和客戶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合約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 | 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申請應當在套期保值期貨合約交割月前一個月的第5個日歷日之前的交易日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該合約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的申請。會員和客戶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合約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 |
審核時間 | 交易所自收到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申請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nèi)進行審核 | 交易所自收到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倉額度申請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nèi)進行審核 |
持倉時間 | 期貨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5個日歷日 | 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6個日歷日至合約最后交易日 |
額度使用范圍 | 按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審批方向,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分為買入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和賣出套期保值持倉額度。買入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可以用于建立期貨合約買方向、看漲期權合約買方向、看跌期權合約賣方向的套期保值持倉;賣出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可以用于建立期貨合約賣方向、看漲期權合約賣方向、看跌期權合約買方向的套期保值持倉。 | 按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審批方向,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分為買入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和賣出套期保值持倉額度。買入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可以用于建立期貨合約買方向、看漲期權合約買方向、看跌期權合約賣方向的套期保值持倉;賣出套期保值持倉額度可以用于建立期貨合約賣方向、看漲期權合約賣方向、看跌期權合約買方向的套期保值持倉。 |
額度使用 | 期權行權時,期權套期保值持倉轉(zhuǎn)化為相應的期貨套期保值持倉。套期保值持倉額度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含該日)不得重復使用。 |